加快发展直播电商、推动数商兴农、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
南宁云—南宁晚报讯(记者 韩沛)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围绕加快发展直播电商、推动数商兴农、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方面提出16条针对性支持措施。
在壮大网络零售规模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对上一年度零售额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%以上、20%以上,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亿元、5亿元、1亿元、5000万元的批发零售企业,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、50万元、25万元、10万元。
打造电商示范引领方面,对新增获评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、50万元奖励;在国家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,给予奖励50万元。对新增获评的广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,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;在自治区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示范基地,给予奖励50万元。
针对推动电商基建发展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对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按不超过项目上一年度或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%进行奖励(已获得同类奖励的项目除外),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。
加快发展直播电商方面,直播电商平台、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、直播团队在本地落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直播基地,且上一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对上一年度新增培育网络交易企业主体100家以上且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、5000万元、2000万元的直播基地,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、25万元、10万元。
广西出台16条措施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
加快发展直播电商、推动数商兴农、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
南宁云—南宁晚报讯(记者 韩沛)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围绕加快发展直播电商、推动数商兴农、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方面提出16条针对性支持措施。
在壮大网络零售规模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对上一年度零售额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%以上、20%以上,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亿元、5亿元、1亿元、5000万元的批发零售企业,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、50万元、25万元、10万元。
打造电商示范引领方面,对新增获评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、50万元奖励;在国家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,给予奖励50万元。对新增获评的广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,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;在自治区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示范基地,给予奖励50万元。
针对推动电商基建发展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对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按不超过项目上一年度或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%进行奖励(已获得同类奖励的项目除外),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。
加快发展直播电商方面,直播电商平台、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、直播团队在本地落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直播基地,且上一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对上一年度新增培育网络交易企业主体100家以上且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、5000万元、2000万元的直播基地,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、25万元、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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